行政复议处:张克义 处 长 裴建平 副处长 李 华 主任科员 苗 楠 副主任科员 武春忠 科员
承办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,承办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;指导、协调、监督检查县(市)、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;处理或转送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;承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;承担全市行政复议、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;办理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;承办市政府法律事务。